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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校,咱们都在这地方蹲守大半个月了,怎么还没见伯纳特那帮鬼佬来?莫不是这些鬼佬不来了?”
身披熊皮,头顶插着七根大羽毛的王树有些焦躁地说道。
换上兽皮装之后,头顶的羽饰就成为了他军衔的象征,羽毛越多,军衔也就越高。
比如王树面前的邓延,头顶九根大羽毛,比他多了整整两根。是整个营地里,头顶上的羽饰最多的人。
在纽约成立的教导连整训结束之后被下放到了各个连队当基层的军官和士官。
当初在纽约被贬为列兵的王树,也因为整训期间成绩优异,官复原职,继续当起了一连的连长。
当然,除了羽饰之外,从王树身上披着的整片熊皮也能看出他的军衔。
根据规定,只有连长,也就是上尉以上军衔的军官,才能够披熊皮。
之所以在服饰上做区分,也是为了区分营地内的印第安人和加利福尼亚士兵,以便敌人来袭时士兵们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找到自己的指挥官,迅速组织起来投入战斗。
“急啥?这才二十一天,那帮鬼佬找到这里也需要些时间,俄勒冈又不通火车,林中又没有路。”
邓延像一个熟练的克拉马斯族人一样,熟练地用手中锋利的鲍伊猎刀划开一只河狸的胸膛,将河狸皮和肉整整齐齐地分开,随即将河狸肉丢到王树面前。
“这些天顿顿吃肉,好吃好喝在营地待着,这日子过得还不够舒坦?”
“就是因为顿顿是肉,这才......”
王树瞥了一眼地上的河狸肉,差点没吐出来。
他已经连续吃了二十几天的河狸肉了,不要说闻到河狸肉的味道,他现在光是看到河狸肉就想吐。
“身在福中不知福,在广东,想顿顿吃这玩意儿还没得吃呢。”邓延瞪了王树一眼,“看给你们惯的坏毛病,我在广东水师当把总的时候,一个月也吃不上几回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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