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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主仆嬉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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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时候古风并非是极为的严格,至少没有像唐高宗颁发过“禁露”令。她们也喜欢穿裙子,花样也是繁多,如“月华裙”、“凤尾裙”、“合欢裙”以及用整幅缎料折成的“百褶裙”。这种裙前面平展无褶,周围加有装饰的花边,里面填以彩绣花纹,左右两边打细褶,最多的有一百五六十褶。

但像是旗袍这样要露小腿的衣服还是有些不太适应。相比于现代女性的薄、透、露,那是拍马也追不上的。

为此,杨晨东可谓是苦口婆心,劝说了很多。像是什么女人的美就是要给别人看的,女人本就是造物者手中的神奇之物,以美为天性,即然是这样,为何不想办法展露出去呢?天天裹着,孤芳自赏不成?

女人真正属于青春的岁月就那么多年罢了,一愰眼就过去了,倘若不好好珍惜,那真是太对不起自己了。且这样的旗袍能展现女人的完美体态,穿旗袍的女人一般是要端庄的,站要直,挺胸而收腹;行要稳,如闲庭漫步;坐也应挺身,不能勾腰驼背的。时间一长,是不是也就都成大家闺秀了。

好处还有可以提高个性修养:穿一身典雅亮丽的可体旗袍,女人心理都会受到一种感应,变得更娴静而文雅,更女性化。风风火火或者站没站相、四腿拉胯的女人是不宜穿旗袍的。

穿旗袍还能显示出拥有良好的营养,因为穿旗袍的女人需要皮肤有光泽,白里透红,身段丰满窈窕,皮肤细嫩。这样穿起一身旗袍,人衣合壁,完美无缺。如果面黄肌瘦的,旗袍再好也穿不起来。

同时回头率高:士为知己者用,女为悦己者容。穿上一身可体旗袍,自然会吸引无数异性眼球,说不定还可以一衣定终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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