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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思危应了一声,就拿起来看。
信郡王现在穿的甲胄,最少有五六十斤,但现在这个,也就二十斤左右,一提在手上,就觉得好轻。
拎起来时银光闪闪,漂亮极了。
几个徒弟本来各据一角练功,也被吸引过来,沈昼锦道:“快,快把舅舅叫过来叫他试试。”
江殷炽很勤快,跑着去营门说了,不一会儿,信郡王就过来了,一见到新甲胄,也啧啧赞叹了两声,然后脱了旧的就想穿。
甲胄一脱,沈昼锦差点没被他臭死,捂着鼻子,又把他打发去洗了澡,换了衣服,新长出来的络腮胡子都拿小梳子仔仔细细的梳顺了,才让他换上。
这衣服单看的时候,只觉得鱼鳞一般精致又漂亮,但信郡王全套一穿上,就完全是威武了。
信郡王原本的甲胄是铁的,破破烂烂的,都说不上是什么颜色了,但现在是银色黑边,从头覆到脚,虎头腹吞,威风凛凛。
大家围着他看,信郡王自己也觉得很不错,不住的道,“真轻!这是什么做的?怎么这么轻?结实不?”
他自己用力按了按臂鞴,“哟,还真挺结实的!”
沈昼锦是真的被舅舅帅到了。
这种真正上过战场的大将军,周身那种说不出的气势,与甲胄浑然一体,真是帅绝人寰,虽然她在任何位面任何人面前都要当爸爸,但现在她觉得舅舅才是真·爸爸。
一伙人围着他看个没完,又拉手又掀衣裳的,外头的人也被吸引过来,不住的赞叹,韩青溪甚至当场吟了一首诗出来。
忽有一个小厮跑过来,挤进人群,施了一礼,道:“小锦爷。”
沈昼锦一看是冯家的小厮,就道:“怎么?”
小厮道:“大夫人打发小的来说一声,说陈慕雪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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