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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煜和王通去了哪里,风锦并没有去问,只是以为他们在忙碌灾民的事情。
但有了红狐的预知,灾民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多,根本不需要辰煜花费太多的时间。
她在忙着描绘话本的剧情,希望自己到了京城之后,成为各大名门闺秀最喜欢的写手。
一连两天的时间。
从一开始的山路,到后来的土路,官路,终于到了京城。
进入京城的时候需要官府开具的文书,风锦他们没有。
马车快到门口的时候,马夫让守城门的士兵看了一眼一个玉牌。
士兵就非常有礼貌的放风锦进去了。
到了城门里面,风锦和风民生迫不及待的掀开帘子,看到了外面的场景。
热热闹闹的大街上,两边整齐的商铺人流不少,整体的穿衣打扮也比小山村里的人好了太多。
但不至于太过于惊艳。
并没有现代普通城市的那种车水马龙的感觉。
“有点像老爹你领我去看的各种古镇,只是这里更大了一些。”
风锦微微有些失望。
看起来繁华,但创造的gdp估计还不如普通的小镇。
看起来有些low。
不过,这些人身上穿戴的都是真金白银,白花花的银簪子随处可见。
时不时的还能看到一些小厮抬着小轿子,轿子周围跟着的要么是小厮,咱们是丫鬟。
大家闺秀和公子哥儿的出行,都极为的讲究。
“这里已经是最富庶的地区了,虽没有高楼大厦,但他们拥有的财富确实可观。”
风民生并没有觉得这里不繁华,这里是太繁华了。
有很多人有很多很多金子银子玉器。
放到现代,也全部都是数一数二的富贵人家,之所以被风锦有些看不起,还是因为看起来太寒酸了。
再多的银子金子也买不到一辆汽车,所以才看起来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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