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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队是个好东西啊!
只要把狩猎队,牢牢的掌握在自己手里,以后自己手头上就有人。
而且还全是那种身强力壮、胆大包天的家伙。
还有他们手里还有“砰砰砰”,并且还全是真家伙,而不是山民们手中那种火铳。
想想都觉得扎势!
“我便是那狗霸天,手里有枪又有钱呐啊啊...我就是那黑白无常合体哟,论谁白,抹上二斤面粉,他也没咱光鲜呐啊啊,哈哈...论那些见不得光的名堂,嘿嘿...咱走着看!”
罗旋正在往正兴大队赶路。
走着走着,
脑子里忽地响起一首,流行于巴蜀省珉锅后期、那些已经变味了的“刨哥”们嘴里,最爱哼唧的这首杂曲儿。
蛮应景的。
就是自己不敢把它哼出来...
打死也不敢!
咱是一个勤劳善良的小社员,生平最恨旧社会那些欺男霸女的混蛋!
不忘街机苦,感恩今日甜。
罗旋一路胡思乱想,又随口敷衍了几位和自己打招呼的路人。
见到男的就喊“叔”,遇到女的就叫“孃”...
年轻一点的就喊哥、姐。
反正自己也不认识他们,把对方的辈分叫高些,总归是不会错的。
就这么一路折腾,罗旋紧赶慢赶,足足走了一个多小时,这才回到了正兴大队的大队部。
“哟,你小子又提升档次了?”
大队长廖先明,伸手接过罗旋递给他的“战斗牌”香烟,满是讶异的问,“哪来的这种紧俏烟啊?这玩意儿,我也就在乡公所里去开会的时候,在别人的上衣口袋里见过一次。”
这个时期的人,稍微混得好一点的人,在夏天的时候都爱穿一件白衬衣。
如果哪天他身上的烟不行,他就会把香烟塞到自己的裤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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