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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敏之认为李贤这个孩子最缺少的就是野心,他觉得自己很有必要给这个孩子灌输一点野心出来。
他自己在羊同混了三年之后发现,与其在羊同当头人,当首领,不如在长安城当一个富。
以前的时候贺兰敏之认为大丈夫宁做鸡头不做凤尾,与其在长安憋屈的活着,不如去外边广袤的大地上去当一个自由自在的王。
几年下来之后,贺兰敏之已经不这么想了,在吐蕃当王,最让他感到愉悦的就是可以随便杀人,可以为所欲为,可是呢,杀人杀的无趣了,为所欲为也不能带给他愉悦的时候,他就总是会梦见长安。
在羊同当一个小王又如何呢?
一出门就能看见脏的不像人,瘦弱的不像人,愚蠢的不像人的奴隶。
欺负这样的人对于贺兰敏之这个自付高贵的人来说毫无意义。
带着这样的一群人四处征战,目标只能是周边同一部族的同样贫穷肮脏的部落,两群同样给脸上涂满泥巴的人厮杀在一起的时候,那模样就像是两个野猪群在打架。
打输了啥都没有,打赢了,同样没有多少东西,最多能获得一些牛羊跟粮食,而这些东西是那些失败者的为数不多可以赖以活命的东西。
之所以说打赢了啥都没有,是因为失败者会成为你的奴隶,既然是你的奴隶了,就要给他们饭吃,很多时候,战利品还不够他们的口粮的。
以前,劫掠大唐是一個一本万利的买卖,用一群牲口的生命从唐人那里得到多余的粮食跟物资是一件非常划算的事情。
现在,出来抢劫一次,就会被唐军杀的屁滚尿流,即便是这样,唐军还不会放过他们,继续追杀,割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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