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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八章 浑河之北音书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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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前脚咽气,后脚满清便进入了国丧期。

还是那句话,清承明制,皇帝的葬礼跟明代差不多,也增加了一些满洲旧俗。比如嗣皇帝、诸皇子、王公、百官、宗室、觉罗都要咸成服——穿丧服,截发辫;大行皇帝的妃子和诸王福晋、命妇也要换丧服、剪额前发,且百日内不得理发。

此外还有立丹旐,也就是织金九龙绮的招魂幡,这是从汉族丧仪中的铭旌演变而来的。清代京城民间若是办丧事,只要看他家院子里是不是立着红色的招魂幡,就能区分满汉。

在清代,皇帝的丧礼被称为“凶礼”,这一说法来源于《周礼》,所谓“以凶礼哀邦国之忧”。皇帝驾崩后,文武百官要服丧27天。继任者在此期间批复奏折不能用朱笔,一律改用蓝笔,称为“蓝批”,各部院衙门行文也都要改用蓝印。京城内的寺庙道观必须鸣钟三万次,一天一千多次,能把脑仁听炸了。

在这期间,民间女子要是出嫁则被称为“偷婚”。红花轿必须换成蓝呢轿,自家几个亲戚关上门吃顿便饭就行了,绝对不敢大操大办。也许有人说那干嘛不延期?没办法,日子早定下了,就那天最合适,古人信这个。

山高皇帝远的地方,朝廷的禁令效力自然大打折扣。真正痛苦的是京城的老百姓,一举一动都在朝廷的眼皮子底下,不敢有任何违背禁令的举动,否则分分钟锁拿顺天府衙门。

满清国丧期间最倒霉的还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那些身居高位、享有特权的王公贵族。他们除了在二十七个月里不许嫁娶,不许作乐宴会,还要承受一条极为苛刻的规定,叫“国丧止孕”,也就是不许在国丧期内怀孕乃至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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