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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以前老牛做律师时有个同事,自称认识很多媒体记者有事找他好使,结果老牛接了一件离婚案子,当时案件标的有一个多亿,客户要求必须聘请专业的策划团队,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电视台和报纸、网媒同步报道案件进程情况,如果能把案子的热度搞得跟伊拉克战争似的最好,当然案件的代理费也不少,二百万!
但是老牛算来算去,这二百万也就刚刚包住成本,最费钱的是媒体和策划这块,律师根本不赚钱。
那位同事知道后,拍着胸脯跟老牛说请媒体记者的事包在他身上,分分钟搞定。
说实话老牛有点信不过这位拍胸脯的律师,让他先联系十家记者,大家坐一坐。结果一周后,那位律师只请来了一位娱乐小报的记者。结果可想而知,老牛最终没有接那个案子。
此时的王川有意接近记者,并保持良好的关系,只不过是想借助媒体的力量增加律所和自己的曝光度,以此获得更多案件罢了。
同时他需要一个契机,一个可以让他在行业内和行业外都能扬名的契机,很多时候行业内的疑难复杂案件可以让律师一战成名,但是圈外人却未必知道。
但是很多圈内人感觉不怎么样的案子,却能让圈外众多吃瓜群众津津乐道,归根到底是猎奇心里在作祟。
这就是专业人士与非专业人士的区别,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
要想让圈内圈外一起开花结果,除非是像某庄那样的大案要案,但是这样的案件又怎么可能落在一个无名小律师头上呢。
所以王川想来想去,媒体是最好的宣传通道,可以寻找并代理一些既在圈内技术层面争议很大,又能引起广大群众好奇心的案件,然后借助媒体的力量进行宣传,推波助澜,既可以达到扬名的作用,又可以普法,新闻报道还有据可查,不属于炒作案件。当然最终的审判结果应该是对自己的客户利好,否则作用就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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