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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陆小凤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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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波浩渺的南海,葱翠朦胧的远山,树影婆娑的果林,甘洌爽润的山泉,这勾人魂魄的画卷有一个超凡脱俗的名字:飞仙岛。

岛上有一座白云城,一座孤悬海外的城,这一世成为了这里的主人,白云城主叶孤城。

又是一个古龙笔下的枭雄人物,从神刀无敌的白天羽到绝世剑客叶孤城,如果圆月弯刀是刀的极致,那么天外飞仙就是剑的极致。

自己穿越这么多次,精通天下剑法,却从不以剑为兵器。自己其实更喜欢刀,从第一世《寻秦》开始就是,直到上一世的白天羽,把刀练至大成。

但是知道自己是叶孤城之后,这一生自己只会碰剑,绝不会再碰刀一下,因为叶孤城不会碰刀。

刀客很美,可是如果每一位剑客都能被描写成叶孤城的样子,自己也会爱上剑。

有幸成为叶孤城,舍剑之外再无他物,即使放弃冠绝天下的圆月弯刀也在所不惜。

少年的叶孤城就剑不离身,睡觉都抱着剑睡。

二十岁时成为白云城主,挑战南海飞鱼岛岛主于还,打得南海诸岛俯首称臣。

紧接着打败西南第一剑客青城派掌门木青山,扬名天下。谁以剑闻名,他就上门挑战谁,打得天下剑客束手。慢慢的,他也不再挑战了,不是每一个叫「剑客」的都值得自己出手,好像绰号越响亮,就越像自吹自擂。

再挑战不能相信江湖上的名气了,叶孤城更相信古龙对这个世界的评价,只有古龙提到的高手才值得自己挑战。

可是古龙提到的那几个人,叶孤城此时还不敢轻易挑战,他的「天外飞仙」还没有达到尽善尽美。当有一天他觉得自己的「天外飞仙」可以随心所欲时,就是他挑战天下最顶尖的几个人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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