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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明山的一再招呼下,郑老太太一家最终还是一起吃了饭。
郑家一家人,似乎很久没吃到肉了。
每一个人都大快朵颐,都一边吃一边连说太好吃了。
郑家的碗也是不够的,江晓白他们也只好用他们自己的碗,郑家人也用郑家的碗。
李明山看着老太太用的是一个黑乎乎的瓷碗,就说道:“郑大娘,您怎么不用白瓷的碗,我看您的这个碗都黑了。”
郑大娘笑着道:“山娃子啊,你别看我的这个碗黑,可是好用啊,大小合适,洗碗的时候也比现在的白瓷碗更容易清洗。”
老太太的儿子笑着道:“明山啊,说起来你不信,我妈她一辈子,就宝贝她的那个碗,平时吃饭,她都只准她自己用。”
儿媳妇儿也说道:“就是,连洗碗都不要我洗,生怕我给她磕着碰着摔坏了。”
大孙子也道:“我就想用一次奶奶的碗,结果一直没用上。”
李明山听了,笑着说道:“一人有一喜,郑大娘喜欢她的碗,那个碗肯定对她很重要。”
说完,问老太太道:“大娘,您说我说的对吧!”
老太太笑呵呵的道:“你说的都对,我可喜欢这只黑碗了!”
所有人都朝老太太手里的黑碗看去,黑不溜秋的,上面还泛黄,样子也怪怪的,像个斗笠,盘子不像盘子,碗不像碗,真没啥好看。
江晓白看见了,眼帘缩了缩,问道:“老太太,您这碗跟了您多少年了啊?”
郑老太太似乎陷入了回忆,说道:“这碗跟着我,比我儿子的年纪还长。”
“我以前啊,是战乱的时候逃荒到这里安家的。”
“这里山大,鬼子打不进来。”
“逃荒的时候,我就是靠这只碗一路乞讨,这是我从家里带出来的唯一的东西了,所以啊,我特别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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