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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章 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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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足够的人手,又早就将结构理顺,堂口的事情总算是进入了正轨。

张角开始将大部分注意力,转到了自己的正行生意上。

现在‘张先生’自然粮,已经在万隆打响了名气。

可除了在他掌握的地盘能顺利铺货,销售,抢占市场外,其余地方的超商、便利店反倒开始滞销,甚至隐隐排斥‘张先生’这个品牌,让他深感头痛。

不得不深入探寻其中的原因。

但在这之前,张角还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接手鸿字头、勇字头破败后留下的遗产。

这些遗产名义上在盛太升、洪毅胜两人名下。

浮财已经不知所踪,张角也不打算追究到底是谁吃进了肚子,只有既然显眼又无法轻易兑现的不动产还在。

盛太升已经死了,继承人也神秘失踪,所有资产自动收归国有。

按照法律规定,应在一定期限内由法院公开拍卖。

拍卖款收归国库。

洪毅胜则身犯重罪,所有财产全部充公。

按照法律规定,其资产也应在一定期限内由法院公开拍卖。

拍卖款将用以补偿翡翠街火灾事故,遇难者的家属。

这一系列程序看起来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和张角根本就毫无关系。

可实际上,当盛、洪二人的资产拍卖时,除了他之外根本就没人会应标,否则就是破坏江湖铁律。

帮派分子犯了,拳头软、势力弱的九成九会横尸街头。

拳头硬、势力强的也会变得臭名昭著,完全就得不偿失。

普通人犯了则永世不得安宁,就算是豪商、士绅也抵不住江湖中人的整日骚扰。

八成会在绑架、放炸弹、枪击等手段的威胁下,把吃下去的便宜加倍吐出来。

所以张角接受资产的过程很顺利,最初的几次拍卖,没有一个人出价,全部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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