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兵的时刻到了,朱棣换上了一身戎装,金甲黄袍,骑着黄骠马,宛如一个威严的小金人。
大明由南而北,南方属火,因此大明崇尚红色,上至文武百官的大红袍,下至普通士兵的鸳鸯战袄,都是大红。
对于士兵来说,穿着红色其实是有好处的,随着火器大量使用,战场上通常硝烟弥漫,因此穿着醒目的红色,能够更好辨识战友,以免失去指挥。
战时有用,平时穿着红袍,则是更显威严。远远看去,三军将士,一片大红,宛如火焰的海洋。
千军万马,上下一色,唯独朱棣金甲黄袍,完美衬托了皇权的威严。
柳淳还有许多宗室文武,受命在承天门上观礼。在柳淳旁边,朱高炽、朱高煦、朱高燧三个都在,小小的朱瞻基竟然也来了。
只不过这个小东西腿太短了,个子也小,干着急,什么都看不到。
柳淳看得好笑,伸手把他抱了起来,然后一下子把小东西放在了朱高煦的脖子上。
“驮着你侄子,给我小心点!”
朱高煦气得翻白眼,不带这么欺负人的。
谁的儿子谁管着,就算要给,也是给大肉球,给我算什么?信不信老子把这个小兔崽子从城头扔下去?
朱高煦一肚子不高兴,可师父说了,他还真不敢怎么样,只能伸出两手,将小家伙牢牢按在了脖子上。
拥有了高级座驾的朱瞻基视线一览无余,小家伙都惊呆了。
真是太威风了!
只见皇爷爷骑着高头大马,在一群锦衣卫的簇拥之下,所到之处,士兵一起跪倒,山呼万岁!
小家伙只觉得浑身血液沸腾,竟然情不自禁伸出小手,跟着喊了起来。
“万岁!”
“万万岁!”
朱高煦简直不想说什么,这年头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毛都不懂的熊孩子。大肉球讨厌,他的儿子也讨厌,生了儿子不好好管着,那就更讨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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