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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外科医生来说,用上药物就意味着麻醉完成。
但对麻醉医生而言,用上药物才意味着麻醉开始。
“麻醉”自诞生起就是外科手术的附属品,直到19世纪末,英国开始对医学进行分科,麻醉成了独立学科,并且有与之匹配的伦敦麻醉医学会。
但在此之前,麻醉是手术中用来让病人入睡的一个小小的组成部分。
在现代,麻醉科迅猛发展(国内还是挺惨的),麻醉已经从刚开始的止痛变成了术中维持,危重手术的决定权已经从主刀医生的手心轻轻滑落进了麻醉医生的手里。
只要麻醉不允许,手术就无法进行。
可在没那么多讲究的19世纪,人们心目中的麻醉和人没多大关系,关键还是那瓶乙醚。至于是谁把乙醚弄进病人的身体里,似乎没什么区别。
主刀自然不能去做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工作。
于是,麻醉就落在了助手、护士和实习医学生的手里。今天给希尔斯做助手的阿莫尔,毕业于因斯布鲁克大学医学院,刚工作两星期就被要求给病人做麻醉。
[来,给你乙醚,让爱德华先生好好睡一觉。]
这就是阿莫尔得到的“麻醉指令”,没有使用剂量,没有持续时间,不需要监控任何生命体征,更不需要去考虑病人的基础疾病。他只需秉持一个原则,睡着就等于麻醉成功。
手术前的麻醉完成得很漂亮,爱德华有些干呕反胃,马上就睡了过去。
乙醚起效很快,但失效的速度也很快,不到一小时病人就醒了。
术中第二次麻醉本来就有风险,加上阿莫尔的慌张,麻醉进行得不太顺利。但没有人能说他做得不好,因为爱德华确实又一次睡着了,在他们眼里这就是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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